故事的男主人公叫於兵,南汇人。2000年,於兵经人介绍与年长2岁的沈某认识结婚,并入赘沈家,婚后生有一子。
因於兵是上门女婿,沈某父母一直看不起於兵,平时说於是“吃闲饭的”,见父母这样说丈夫,沈某也不帮丈夫说话。於性格内向,只能把委屈憋在心里, 2006年8月,沈家母女提出要於兵办假离婚手续,说是“等你以后事业做得好了再回来复婚”,於兵表示接受,并与沈某至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将财产、儿子判给了沈某,於兵每月支付抚养费。
“离婚是被逼的,当初又是假离婚”,后来当於发现存折上的钱被取光了,又听说沈某在外面有了别的男人,於立刻感到自己被骗了,心中很是气愤。
於兵在用铁锤砸伤沈某后,又去镇上买了毒药“二甲苯”回家后服下,被家人发现急送医院,挂号后,於兵认为自己反正活不了了,离开医院,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被民警又送往医院救治。而沈某被人送医院治疗后,已无生命危险,但头部留下一个大疤痕又左枕骨骨折,经鉴定已构成轻伤。本案被告人於兵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告诫市民:
当今离婚率高发,是一个值得社会重视的问题。法律保障“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但不能视法律为儿戏。本案当事人制造假离婚,其结果两败俱伤,咎由自取。血的教训令人深思。公民,学好、用好法律武器,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可千万不能糊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