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子诈骗医保公积金
2008年,为谋取钱财,曾经三次坐牢的李某私刻制公章并伪造了其户口动迁至山东莱州的户口薄,成功用从区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到证明,取出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522。21元。2008年7月16日,李某用伪造的叔叔户口已迁至外地的户籍证明和两人是父子关系等假证明向银行申请注销了叔叔的公积金账户,同时提取了账户内19315。15元,后李某故技重施把姐姐以及另一亲戚的公积金共计8000多元全部取出。2008年8月1日,李某又拿着伪造的邻居田某的死亡证明,以委托人的名义申请清算田某个人账户,从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领取了田某账户内3930。81元。随后,大胆的李某又伪造了中学老师的死亡证明,领走老师医保账户内6917。43元。2008年8月底,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诈骗怎么处罚
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采用虚构当事人户籍迁移、死亡等事实冒领他人公积金账户、医保账户内人民币,或骗领他人医保凭证后以代配药为名从医院骗取药物,合计骗取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的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李某系累犯,故应从重处罚。
2009年2月10日,徐汇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0元。